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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释义
    离职后可以提起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6、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8、遇到突发事件,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只要符合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就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当事人不是农民工,公积金只能封存或其他使用,不能提取现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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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3: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