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两者区别是:1、发回重审针对的是一审判决即案件已进入实体审理程序,指令继续审理针对的是一审裁定即尚未进入实体审理或尚未就实体内容作出判决的情形。 2、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