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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哪里办未婚证明
释义
    

法律主观: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 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 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 身份证原件 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 婚姻登记处 ,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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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