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之间房产赠与的税务问题
释义
    赠与房产可以在产权转移前撤销,但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如果赠与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方未履行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注意事项包括赠与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需共同办理、产权清楚且无争议等。
    法律分析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
    1、如果赠与房产的产权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结语
    在婚前或婚姻关系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赠与人在房产登记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然而,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方未履行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时,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并注意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正当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6: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