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方责任险条款解析 |
释义 |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应由保险人直接赔偿。座位责任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大多数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未购买该保险将无法上牌或年检。 法律分析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 1、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的一种,其规定适用商业险的相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法定条件: (1)当事人依法购买了商业保险; (2)没有免责事由; (3)事故的责任是由被保险人承担; (4)交强险已经在限额范围内进行了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座位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座位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区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重要保险,其赔偿条件包括购买商业保险、无免责事由、事故责任由被保险人承担以及交强险已进行赔偿。座位责任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部分,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在大多数地方政府的要求下,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是上牌和年检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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