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农场可以建房吗 |
释义 | 不可以。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农民的基本农田是不能用做其他用途的,所以农民在基本农田里建农场是违法的,要拆除建筑,恢复原貌。 家庭农场建房,如果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就是违建。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是否违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以租代征属于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同时征地应当根据规定给予征地补偿,不能通过租赁的方式给予租金,降低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建设用地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及法律责任: (1)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用土地,属单位建设用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处理;属农民建房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4)对拒不归还属非法批准征用、使用而应收回的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即属单位建设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处理;属农民建房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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