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厂办大集体属于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