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等于取得房屋产权吗 |
释义 | 签了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房屋产权。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才表明获得了房屋产权。 一、安置房一房多卖该如何处理 安置房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如果卖方已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房屋,则表明卖方已履行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如果买方已经支付了所有的房款,说明买方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要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转让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买方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说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房屋产权,并为转让登记做好准备,因此应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 4、买方是否适合履行合同。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适当,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要求。 二、子女是否有权卖父母房子 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房产证明了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一般来说,父母的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也属于父母。房产证上登记的不是孩子自己的名字,孩子不能私自处分。子女只有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取得房屋所有权,才能享有合法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置房屋所有权的权利。 三、房产证明材料包括哪些内容呢 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2、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购房发票; 4、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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