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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时没有偿还能力的能拘留吗
释义
    一、强制执行时没有偿还能力的能不能拘留
    1、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后,发现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可以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民事司法拘留的情形有几种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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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