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房改造是不是就不拆了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老旧小区改造是意味着不拆了,改造的老旧小区很多并不好拆,因为是单位的房子土地性质很多都不一样。其次很多老旧小区面积本身不大,拆迁之后土地利用率也不高,也面临不好开发的情况。并且后续居民回迁会有较大的问题。同时市内拆迁很多时候也会遇到交通等问题的限制,为了减少不便利的情况出现,改造就显得经济实惠多了。给老旧小区当中的居民带来更多民生便利,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现在城市不断发展升级。 一、物业强制进入老旧小区违法吗 老旧小区入进物业是合法的,因为老旧小区通常是指单位制改革之前,由政府、单位出资建设的居住区,与1998年商品房改革之后建设成的居住区相比较,大多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的质量、和谐社区的构建和美好城市的建设。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生活环境差是老旧小区常见的四老一差困局,不仅成为小区居民的一桩心事,也是现代化城市及社区治理的一大心病。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二、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 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时间是在当天的8:00到18:00之间。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已经交付的小区在进行装修时,均不得在该时段以外进行噪音装修的作业,如果需要进行其他的工作,必须要做好防噪的措施,以免打扰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所谓的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如下: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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