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办幼儿园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办幼儿园跟民办(私立)幼儿园相对。幼儿园的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园长由教育局任命,建设经费、办公经费、教师及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种类 公办幼儿园又可细分为教办园、集体园、部门园等。 教办园是指:由教育部门开办的幼儿园,一切资产归属教育部门,园长由教育局任命,各类经费由教育局拨付。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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