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一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它 罪名 。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牵连犯的特点是主观上只有一个犯罪目的。而 数罪并罚 是指同一个被告人,因不同的犯罪目的,实施了不同的犯罪行为,法院分别对其犯罪行为定罪量刑,再合并执行总刑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