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分手
释义
    男女同居期间,如果是男方出资购买房屋的,写了女方名字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双方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到人民法院,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0.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8)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3: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