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右侧公交车道不得直接从直行道右转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行车道以外,设置有公交车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得进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公交车专用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桥梁、陡坡、弯道、隧道、窄路、路口、急弯、坡路等道路条件复杂路段,不得妨碍公交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进入交叉口右转弯时,不得侵入路口内右侧车道和机非分离路段内的机非分离车道直行或左转弯车道。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机动车在公交车专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桥梁、陡坡、弯道、隧道、窄路、路口、急弯、坡路等道路条件复杂路段,不得妨碍公交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因此,右侧公交车道不得直接从直行道右转弯,一旦违反此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