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找不到原房主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起诉,让法院把房子判给当事人,然后当事人自己去房管局过户。 一、房东在过户前去世了怎么办 当事人死亡或者找不到房产证登记的房主,当事人可以凭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和付款凭据,以及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住房所属本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之后,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当事人可以凭此单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公证的话,由继承人继承,先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然后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如果有争议,就要去法院诉讼解决,凭法院文书过户。遗嘱不是公证的,需要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方可确认有效,近亲属作证无效。有继承人不同意,需要走诉讼程序。 二、二手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二手房子过户的,有5个步骤。分别是:1、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2、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3、受理后,审核材料;4、三十个工作日后,房管局会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给申请二手房过户方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三、买个房子贷款可以把配偶的名字去掉吗 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当事人。当事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需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去掉房产证一方姓名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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