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吃饭不结账一般不违法,实质是违约行为。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民法典》。如果饭店报案,逃单者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如果客人拒绝付帐或无理取闹,甚至威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严重扰乱店铺正常对客秩序,就立即通知安全警卫到场,最好有保留影像记录。安全部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请求当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前来加以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