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 |
释义 | 1、从新原则。 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 2、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 3、归纳从新亦从真。 一个案件中诉讼标的数额如何确定要根据诉讼标的具体类型实际而定。通常情况下,诉讼标的是指民事诉讼案件中要被审理和判断的客观对象,再加上诉讼标的物,他分很多种情况,每一种情况的诉讼标的金额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要看实际诉讼案件中,他的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一、诉讼标的是不是诉的客体 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认为是诉讼标的。 诉具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 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前者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例如,在原告依据租赁合同提起的交付出租的房屋的诉讼中,租赁关系是诉讼标的,房屋则是诉讼标的物。任何一个案件都具有一个特定的诉讼标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存在诉讼标的物。 二、诉讼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的开庭流程: 1、开庭审理时,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2、然后,法庭会进行法庭调查,分别按照当事人陈诉、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的顺序进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