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证据类型有什么 1、证据类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2)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3)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具体如下: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4、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