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还没下来有效力吗 |
释义 | 是否取得房产证对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影响,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取得了离婚判决,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至于房产的归属,则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在协议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可以在先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属,等到取得房产证以后再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处理未取得产证的房屋,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仅对其他已经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取得房产证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就房产的分割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此时,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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