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房屋。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是否是现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一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 1、合同双方: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如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二手房合同中,目标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位置;面积;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商品房及预售商品房按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然后将单价乘以建筑面积计算房屋所需价格。老房子的买卖有时会直接约定每栋房子或每栋房子所需的价格。一般在合同中列出付款时间表,买方按照进度表将每期付款价格交付给卖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房屋属性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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