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恭文化于2016年1月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是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大恭天津秉承“唯大唯公”的经营理念,依托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为文化艺术交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暂未发现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