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居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书;3、居委会居住证明;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共同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