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往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