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正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1.立案审批表;2.行政处罚决定书;3.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4.送达回证;5.听证笔录;6.证据材料;7.财物处理单据;8.其它有关材料。二、副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1.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2.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3.核审意见;4.听证报告;5.其它有关材料。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正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一)立案审批表;(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四)送达回证;(五)听证笔录;(六)证据材料;(七)财物处理单据;(八)其它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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