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献血证的人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一,有献血证的人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6、用血紧张时可享受优先用血; 7、到外地就医时用血可享受当地用血待遇。 8、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二,献血者下列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1、无偿献血者有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2、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3、献血时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的待遇。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可以献血: 1、贫血; 2、白血病; 3、血吸虫病; 4、结核病; 5、艾滋病。 四,献血前为了保证自身的健康和血液的质量,应该注意以下列问题: 1、献血前一天应该食用低脂肪的食物; 2、不要饮酒,尤其是烈性酒; 3、充足睡眠,不要做太过剧烈的运动。 五,少数健康人献血时也会有献血反应,主要是献血时发生头晕、心慌、出汗等现象,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是: 1、由于精神紧张; 2、献血前睡眠不足,或过于疲劳; 3、未进早餐。 六、无偿献血证书 它是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符合要求的健康公民 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 就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无偿献血证。 2020年6月14日,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正式上线运行。 2020年6月14日,2020年“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浙江杭州举行。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宣布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正式启用,献血证“安家”互联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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