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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的程序及时间
释义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执行期限6个月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法院转执行款几天能到账
    法院执行后,钱可能会在3个月、或者是6个月左右到账。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被执行人有可能被执行的财产,那么人民法院从立案后的六个月内需要执结案件,而人民法院执结之后钱通常就会到账。如果是法院执行的是非诉执行案件,那么执行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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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3: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