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2年好闷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明确叫停了“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一直是消费者所诟病的“先签字后验货”行为有望终结。 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缓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这一规定意味着,快递公司将无权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后验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友哪弯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置: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