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
释义 | 宁波硕士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引进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人才引进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宁波市工作的,可享受5万元补贴;在宁波市领取的科研项目资助中,可额外获得5万元的科研补贴;在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任职的,可享受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购房补贴:为解决硕士人才的住房问题,宁波市政府提供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宁波市购买首套住房,并直接获得2万元的购房补贴; 3、其他优惠政策:除了人才引进补贴和购房补贴外,宁波市政府还为硕士人才提供优质住房、职称评审和学术研究支持等优惠政策。 宁波硕士人才引进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年龄要求:人才引进时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在宁波市内全职工作; 2、学历要求: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技师证书的毕业生; 3、工作要求:在宁波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在申报前在宁波市缴纳社保累计满6个月,或在宁波市内创业累计满1年; 4、其他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综上所述,以上条件可能会因时间、地区、政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另外,除了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具体的申报条件,如科研项目资助需要满足相应的科研条件和成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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