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开右侧车门发生事故的,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的,则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