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以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此时辞职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规定是可以自由解除合同,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正常离职是属于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不仅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员工自身也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离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二、提前解除合同付违约金吗 提前解除合同应否付违约金?上述问题涉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要是劳动合同到期的,此时并不是只能选择续签。实践中,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对于劳动者来讲,这种情况下自己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终止了的,那么就可以随时走人。当然,要是因为单位降低工资待遇从而导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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