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入党。什么时间提出都可以。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五东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证试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上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教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