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种人不准吃低保 |
释义 | 十种人不准吃低保: 1、不符合低保相关标准的; 2、不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家庭经济收入的; 3、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入户摸底调查核实的; 4、有正常的劳动能力,却因非正当理由不从事劳动,导致家庭贫困的; 5、有经济能力却不履行赡养、抚养职责,导致被赡养、抚养方贫困的; 6、非不可抗力因素超额经济支出,导致家庭贫困的; 7、土地常年抛荒的; 8、家庭成员违法犯罪被处理的; 9、家庭成员有经营性实业的; 10、直系亲属有财政供给的农户。 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优待的居民,那么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综上所述,针对农村低保清查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坚决纠正低保乱象问题,解决低保复核申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通过这样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切实实的保障真正低保户的利益。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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