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没有结婚证能分财产吗 |
释义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 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 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 一、同居关系中,是否可以相互继承财产 同居关系中不能相互继承财产。 一、同居关系中是否可以相互继承财产 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同居关系是不能主张继承遗产的,因为同居关系不会形成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同居者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为对方设定遗赠。 二、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会参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2、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3、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4、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总而言之,同居关系中不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但是同居者可以为对方设定遗赠。当同居双方发生财产纠纷时,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参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怎样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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