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十年代的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
释义 | 七十年代的事实婚姻,要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前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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