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在出借人给予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三年。如果借款人明确拒绝偿还的,诉讼时效立即起算三年。但是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也不要过于惊慌,需要立即找突破点,例如:超过时效是有合理理由的,那么即使超过了三年,法院也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