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重复发包是否违法? |
释义 | 一、重复发包同一工程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不属于刑事案件,将导致合同无效,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二、合同欺诈是以虚构或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 三、合同民事欺诈的特点包括欺诈人采用欺骗手段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虚假介绍或隐瞒事实真相、通过履行合同获取不法利益等。 法律分析 一、一个工程重复发包违法吗 如果确实有这项工程,不属于诈骗,而是欺诈。也就是说同一个工程重复发包,分别与两家施工单位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如果投诉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包单位会被行政处罚的。如果到法院起诉,会被判决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这不属于刑事案件,不是合同诈骗。 二、什么是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三、合同民事欺诈的特点 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4、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5、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合同违约条款,不约定合同违约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得占据强势的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6、在合同签订时,故意预留陷阱或者圈套,使得被诈骗方在合同执行时有过错行为,使得诈骗方获得不法利益。 结语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重复发包属于民事欺诈行为,违法且会受到行政处罚。合同欺诈的特点包括欺骗性邀约、虚假介绍或隐瞒事实、实现不法利益等。欺诈方常具备合法主体资格,通过履行部分合同义务获取利益。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违约条款或设置陷阱,以获得不法利益。合同欺诈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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