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怀孕期间请长期病假工资吗 |
释义 | 是有的。怀孕长期请病假工资一般会按照职员的工龄进行计算,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怀孕职工有生育保险的,正常情况再当事人可以休息六个月为产假(或三个月),要求当事人产前一个开始休息,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公司请哺乳假(好像可以请一年),以上情况当事人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对于当事人请病假,可以有点危险,还有对于当事人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每月可以拿到多少钱,是取决于当事人上保险时的基数,基本上和当事人上保险的基数差不多。 一、女职工怀孕时有什么权利? 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1、不得安排其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女职工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 2、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县(市、区)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3、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第三,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第四,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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