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公司,公司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不提供。一般公司入职时并不用签署该担保书,如果和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冲突便当然无效,但是没有冲突。如果本人愿意签署就会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即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有很大风险。 公司让员工待岗该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用人单位因为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而通知劳动者回家待岗的,属于合法行为,在劳动者回家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依然应当发放工资,否则,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通知劳动者回家待岗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如因公司的原因停产停业的,按照规定给员工支付工资。如若公司没有按规定支付工资,那么公司现在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工资支付,如果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照当事人工作年限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