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的甲乙方的写法,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提供货物,金钱,招聘,出卖方等为甲方。买受,受聘方为乙方。买卖合同的卖方,是甲方。要约与承诺中,无法确认甲乙方。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所有人发出的具体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般商场出售的商品为要约。所有人指卖给谁都可以,具体的是指价签上要写明;名称,价格,产地等。如果说向某个人卖的商品或,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可称为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