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些紧急情况下,比如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利益等方面的信息保密问题需要进行紧急审查。此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保密审查的紧急程序。法律对保密审查的紧急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国家安全、行政执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可以由有关机关负责采取紧急保密审查措施,但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征得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保密审查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紧急保密审查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取得同意。紧急保密审查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尽快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但应当在采取措施后十五日内向国家安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后,应当及时解除保密措施。” 综上所述,如需申请保密审查的紧急程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并遵守保密程序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