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买车之前,先确认本地的车管所接不接受你准备购买的车型。现在很多城市都对外地二手车设置了限入标准,比如有些城市不接受年限过长的车;不接收化油器车等等。首先二手车交易市场缴纳相应的二手车交易费;其次是带上买卖双方复印件,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提出车辆档案,并从所在地的国税局提出购置税档案,然后到保险公司更换保单;第三、到上户地的车管所登记,然后按照办事员的要求逐步操作。购入二手车后,提档时就必须提供将来要上户的新车主的身份证明,即提档时就定了这车要上户给谁。如果提供的是代办人的身份证,那么,档案便会落户到代办人的名下。原来的保险如果还有效,要求对方过好户。有些公司的保险是可以办理转籍的,转回来交来要方便得多。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