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多久? |
释义 | 新生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 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户口登记就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不收取费用,出生登记;具体申报如下: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4、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5、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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