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有哪些 |
释义 | 即一切非劳动性的合法收入,除了狭义的那部分外,还包括接受遗产、政府救济、亲朋馈赠、社会捐助等非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收入。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要件是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措施 1、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4、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公平。 5、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6、发挥财政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的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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