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私募基金缴税需要注意的问题: 1、基金公司向各种代销基金渠道支付的手续费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问题。 2、尾随佣金的扣除问题。 3、基金产品营运费用的扣除问题。 4、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