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凡从事爆炸物品提取、运输、押运、装卸的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思想好、 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担任,此类人员必须持有经本单位公安部门政审 和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各种证件,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提取、拉运爆炸物品时,必须认真办理各种规定手续,运输工具必须是符合运输 爆炸物品的密封专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