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单位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市政单位包括市政管理单位和市政施工单位。市政管理单位是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市政施工单位则是企业单位。 市政管理单位一般是指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市政公用局是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政府或城建委;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城管局或城建局。市政施工单位一般是指各类市政工程公司,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隶属于市政公用局或市政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的下属单位,但现在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主要负责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法律依据:《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二、管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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