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跟公司沟通协商,让公司补缴。如果还解决不了,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和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本身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些公司和职工协商的不交社会保险,但是把这部分的费用间接的加在职工的个人工资当中,这样的操作其实是违规的。如果职工同意其实也是非常无知的,社会保险对个人在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都有很重大的作用,必须要让公司依法缴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