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同一个单位上了20年的班,单位可以随意解雇我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如果下属在经过培训和调岗后仍无法完成任务,雇主可以解雇该员工。在解雇前,雇主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提供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如果下属完不成任务,在经过用人单位的培训和调岗之后仍完不成的,则单位可以解雇该部分职工。但是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并且需要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雇佣关系稳定性:单位在员工工作20年后是否有权随意解雇? 在大多数国家,单位在员工工作20年后一般不会有权随意解雇。这是因为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雇佣关系越稳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解雇员工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通常,合理的解雇理由可能包括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操纵公司财务等行为。此外,单位在解雇员工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或遵守合同中的解雇条款。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下属经过用人单位的培训和调岗后仍无法完成任务,单位可以解雇该部分职工。在解雇前,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解雇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如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此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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