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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形似“哆啦A梦”注册商标被裁定无效
释义
    一家公司因注册的图形商标和“哆啦A梦”的形象酷似,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其注册的商标无效。日前,这家福建的公司对此裁决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最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下面,律师就带领大家来详细的解读分析一下这起商标侵权案件,详细的了解一下被裁定为无效的原因,也为大家之后的商标注册做一个提醒,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咱们自己的身上。
    公司未获得形象授权
    “哆啦A梦”又名小叮当、机器猫,是日本著名的漫画角色。上世纪90年代前后,“哆啦A梦”系列动画片首次被引进中国大陆,人民美术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出版相关漫画作品,“哆啦A梦”的形象一时风靡全国。
    成立于2002年的机器猫公司是福建省一家经营体育器材、服装、童鞋等商品的企业,于2012年提出了类似“哆啦A梦”的图形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后经商标驳回、异议等程序,这个图形商标于2015年12月在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获得核准注册。不过,机器猫公司并没有取得有关“哆啦A梦”形象的相应授权。
    商评委裁定商标无效
    因认为福建机器猫公司注册的图形商标与漫画“哆啦A梦”的形象酷似,取得“哆啦A梦”形象授权的艾影公司认为机器猫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艾影公司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机器猫公司注册的商标无效。
    艾影公司表示,公司基于合同获得了《哆啦A梦》卡通作品及卡通形象等著作权及维权权利,机器猫公司注册的诉争商标侵犯了公司的在先著作权,并与多枚“哆啦A梦”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裁定诉争商标无效。机器猫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诉讼商评委被法院驳回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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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