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庄上游可以建厂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村庄上游可以建厂房吗 农村集体土地上可以建厂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必须是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这三种范围,如果租赁集体土地用以建厂,也仅限于开办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四、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条件;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只有在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和他相关文件)才可以去办理用地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才可以办理建以出让方式提供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4.取得国有特殊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用地许可证; 5.建设项目涉及到国有部门的,需要拿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书才可以办理用地许可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2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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